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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2日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宣传展示学校劳动教育成果,推动劳动教育走深走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我校劳动教育工作,探索劳动教育“宜职模式”,展示劳动教育教学和实践成果,在全校进一步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师生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不断提升学生劳动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热爱劳动,健康成长

三、参与人员

全校师生

四、活动时间

2023年5月

五、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启动宣传展示月活动(4月30日前)

各院、部根据《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工作方案》(附件1),制定本部门《劳动教育清单》(附件2)及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方案,举办宣传展示月活动启动仪式。

2.第二阶段:开展劳动教育集中宣传展示(5月1日—5月31日)

各院、部依据本部门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劳动教育集中宣传活动、劳动教育实践集体活动、劳动榜样人物宣讲活动、劳动主题展示活动等。

3.第三阶段:总结做法与经验,形成总结报告与典型案例,报送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6月1日—6月5日)

六、材料报送

1.各院、部于4月30日前将本部门的劳动教育清单(附件2)和活动方案(pdf盖章版及可编辑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ycjsxy1122@126.com)。

2.各院、部要及时整理汇总本次宣传展示活动材料,并至少报送2个具有院部特色的展示活动报道,相关报道将在学校官网“劳动教育”栏目集中展示。

3.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结束后,各院、部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与经验,填写《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撰写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活动内容、具体项目、师生覆盖范围、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经验做法。

4.报送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本次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征集内容包括:劳动教育感人故事、劳动教育主题歌曲、劳动教育标语口号、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劳动教育精彩视频五个类别。以上五个类别作品,请各院、部至少报送3个,其中劳动教育典型案例须至少报送1个,并填写《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类作品具体要求详见《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征集评选要求》(附件5)。对各院部报送的作品,学校将在评选和公示后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参与评选

5.请各院、部于6月5日17:00前将《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过程性材料(不限于图片或视频)、总结报告发送至教务处邮箱;于 6 月12日17:00前将推荐参评的作品《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教务处邮箱。WORD 版和加盖公章的 PDF 版均需报送。

七、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专业特点,紧扣主题,精心设计,认真制定本部门宣传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引导全体师生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

2.各院、部要严把质量关,各类推荐参评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版权。

3.劳动教育是学校“双高”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次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院、部要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材料及时推荐报送。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工作方案

附件2: 劳动教育清单

附件3: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4: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5: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征集评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