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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期间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29点击数:

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

“五一”假期临近,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2020年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防控,安全过节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我校也将在五月份开始分期分批错峰复学,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思想认知,提高政治站位,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率先垂范,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号召,从家庭和身边做起,助力国家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凡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入赣返赣人员,须主动向目的社区和学校报告旅居史及健康状况,并注册赣通码,纳入社区、学校管理,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尚俭戒奢,文明过节

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财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用公款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接待和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接受学生或家长宴请、赠送的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等礼物;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管理,切实履责

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积极倡导坚持勤俭文明过节的节日风气,在节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照《通知》内容,针对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纪律规矩明确到位、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

四、强化检查,严肃问责

纪检监察室在节日期间将开展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对仍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以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07953203065     1370795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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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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