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校新生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8日   作者:   点击:

各高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和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推行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双严双优”制度的意见》(赣党建发[2014]5号),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坚持早教育、早培养,从严保质地发展大学生党员,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在高校新生中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和目的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为遵循,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纯洁性,大力推进党的思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高质量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双严双优”制度,坚持早教育、早发现、早培养,严把入口,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对大学新生进行党的历史、理论和实践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学生党员发展政策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向大学生宣传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做好大学生思想上入党工作,尽早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申请人队伍,造就高素质大学生党员队伍,真正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

各高校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重点要组织开展好“四个一”活动:

1、开设好一堂党课。邀请党建理论专家、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党员模范上党课,为新生讲授党的历史和理论。

2、组织阅读一本介绍党的基本知识的书籍。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编写了《旗帜引领方向:江西高校党的基本知识读本》,现已正式出版使用。《读本》对党的历史、理论和实践作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阐述,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的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各高校可组织新生认真阅读和系统学习《读本》。

3、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新生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要结合自己进入高校后的学习、思想、生活和心理实际,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并提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存档保管。

4、举办一次党的基本知识竞赛活动。在学习《读本》的基础上,高校要在新生中组织开展一次诸如学习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答赛等竞赛活动,或其他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省委教育工委也将组织举办全省高校新生党的基本知识电视竞答赛和学习体会征文比赛等,督促和检验学习效果。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教育活动顺利有效开展和推进,根据党建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要求,成立由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任组长的全省高校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任副组长,成员为全省各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高校开展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各高校要相应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新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活动要求

在高校新生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既是新时期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大学生入党前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从严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有着积极意义。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1、从今年起,要把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列入每年新生入学教育的必要内容,做到早谋划早启动,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同时统筹协调和督促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保障教育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3、高校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对新生参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情况作好记录和存档,作为学生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今后,学生申请入党,原则上首先都要参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且成绩和表现优秀。

4、省委教育工委将把在新生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纳入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推进不力的高校,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对组织开展顺利、成效好的高校,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