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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5年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2015-04-17 14:40:40 佚名   点击:[]

各系院部:

2015年江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学位(不含党校文凭)。

2、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3、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4、申报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或人事代理的教师,并在教学岗位担任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

5、人事代理人员应已签署三年以上聘任合同,试用合格并在提出申请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6、辅导员申报任教学科原则上为思想政治类。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请4月20日-4月22日到人事处领取申报审批表和档案袋等材料。

2、申请人到所在系(院)部找负责人签字盖章,然后到教务或学工处(辅导员)、财务处、人事处盖章,最后将审批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交人事处,统一办理教师资格证。

3、本人到网上报名,并打印相关材料。(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差错本人负责)

三、网上报名

1、2015年4月20日至5月5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上传。

2、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3、自行打印“申请表”,如实填写并打印(请用A3纸彩色正反面打印)。

4、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现场确认

个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到人事处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5月11日—5月15日。

2、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科技综合楼1001室)。

3、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交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本人用A3纸彩色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1份;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1份;该表由系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8)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该表由系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9)学校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材料1份;

(10)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教务处出具的申请人一学年(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教学任务(课表)证明材料,辅导员任教学科一般为思想品德,其课表可由学工处提供;

(12)财务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5年3月-5月)申请人的工资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13)申请人填写有关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等表格。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表格均应粘贴与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

以上材料按需要提供材料的顺序排列,材料不全人事部门一律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进入网上申报,先注册,后填写信息。

(2)网上填写的信息要与本人的实际信息一致,个人简历不少于三条。

(3)认定机构:江西省教育厅,确认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4)任教学科尽量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的专业填写。

(5)申请认定表打印后,在思想鉴定栏加盖院系公章。

(6)思想品德鉴定网上打印,填写该表时,在鉴定单位全称处,加盖院系公章。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中,组长签名由系院负责人签字,主任委员签名不要签.在测试意见处加盖系(院)公章。

(8)体检。5月21日到人事处领体检表,22日统一在宜春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请申报人员在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教师资格证条件,严格把关,给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办理相关手续。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人事处

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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