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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消费理念 远离不良网络借贷 

作者:时间:2020-06-23点击数:

一、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

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高校,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肆意赚取学生的钱。

二.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高校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且平时就有恶习,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肯定不足以满足其需求。因此,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三、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

一些放贷人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对学生个人信息十分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四、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

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请大家要谨慎办理“网货”、“小额贷”,切勿因他人劝说或被所谓的“好处费”等蒙蔽,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贷款给他人使用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如需办理“网贷”、“小额贷”的务必咨询家长和银行,谨防被骗。

 

校园网络贷款的内幕

校园网贷除了本金外,学生还要支付两方面的费用,贷款利息和服务费、手续费、交易费等其他费用。网贷公司的利润就来源于此,一般情况下,服务费是贷款总额的5%,有的平台高一些。不过,逾期费才是大头,一旦逾期,学生要额外偿还贷款总额的10%,甚至更多。一些不良网贷平台甚至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让学生逾期,再以“逾期费”、“催收费”为名,催收本金利息,谋取暴利。

一些网货平台过分宣传和夸大分期产品,低门槛、零首付、零利息、免担保,但定会用其他的方式把钱赚回来。最后收取的高额服务费"实际上远远超过利息。

参与不良网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一,大学生大部分都超过18周岁,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任。因此,出现大学生不良网贷的事情也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公司身上,大学生本人也有很大的责任。

其二,有的学生参与不良网贷实施了犯罪行为,侵害了其他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犯罪行为实施者无法还款,或根本就没想还款的情形下,由于受害人的信息被滥用实际上并没有参与网络借贷,结果身陷其中,情形更加复杂。

其三,大学生创业,有的把代理不良网贷作为创业项目,有的把不良网贷公司当成合作伙伴,这种情形下,创业大学生可能会由于不良网贷而承担赔偿责任.

加强大学生远离不良网贷教育

一是要引导大学生正确的消费理念和观念,同时提醒学生在网贷之前要对网贷做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利息收取方面。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对不良网贷了解不多,很容易被不良网贷所吸引。同时也要加强学生对个人信息管理的观念,防止别人拿自己的个人信息去网贷。

二是在大学开设法律课程和进行法律知识的讲授,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的同时,更要让学生知道哪些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以及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如何保护,很有必要在大学开设实用法律课程并至少包括《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刑法》等方面的内容,既可防止侵犯别人的权益,同时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是完善规范网贷公司行为的法律和加大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进步规范网贷公司的行为,要明确网贷公司要对其网贷产品的内容,比如利息、还款方式以及还款不能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书面的告知义务;网贷公司要严格执行在放款之前通知大学生父母,确认父母的态度,否则网贷无效;要控制网贷额度;同时要加强对大学生不良网贷的管理,如网贷公司对大学生采取威胁、恐吓或非法拘禁行为的,要依法加大惩罚的力度。

我们大学生要加强防范意识,识别出网贷中的陷阱,加强自我管理能力,自觉了解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练就一双火眼金睛,避免不良借贷平台给我们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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