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应按照江西省住建厅颁发的赣建办[2017]14号文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从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上下载本企业信息登记材料下载件(并加盖本单位原色公章),供招标单位开标时核对相关信息。对不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招标单位将拒收其标书。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和开标,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4、投标单位须手持本项目投标邀请书递交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