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信息 >> 正文

今天是:
   首页栏目
 
+ 教学信息
+ 科研成果
+ 教学实训
+ 精品课程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2013-12-28 20:23:10  点击:[]

各系、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14年1月4日—1月6日为使本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请相关系、院、部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本学期考试科目,于2013年12月2日前以纸质稿形式(加盖系、院、部公章)交教务处。

2、通知各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和标准答案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所属系、院、部,各系、院、部必须在2013年12月9日前送交教务处。

3、做好考试监考安排工作,本学期仍实行交叉监考,请各系、院于2013年12月15日前将参加交叉监考的教师名单以电子稿形式发教务处邮箱,教务处按各系、院所报的人数等额调配后及时发给各系、院,各系、院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监考表交教务处。

4、按要求布置好考场,考场布置按7-8-8-7,并组织各班召开有关“考风考纪”主题班会。

5、组织监考教师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并通知参加交叉监考的老师到相关系、院按时参加考务会,强调监考职责和考场要求。

二、阅卷、成绩归档工作:

1、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教师按要求进行阅卷工作(试卷不能出现负分)。

2、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在2014年1月13日前手工填写好《学生学期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各一份,签名后,交“教学任务书”下达单位予以审核,并加盖公章。

3、任课教师将所在系、院、部审核后的《学生学期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及试卷按要求整理好后,于2014年1月13日前送交相关系、院。

4、考查科目在20131227前结束(包括考查科目不及格学生的补考工作)。请考查科目教师,抓紧时间按《教师教学规范与考核条例》要求做好成绩的总评和录入工作(教学管理系统于20141400:00开通,201411824:00关闭)。

5、各系、院在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两周内,将《学生成绩汇总表》以自然班为单位,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2份,加盖本系、院公章后,一份交教务处考试考核科备案,一份留系、院、部备查,并将试卷、成绩按要求整理归档。

注:成绩录入不能出现空缺,没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在备注栏内按实际情况选择“缺考、缓考、休学、退学”填入(以缓考、休学等手续为依据),如不知该生情况,请选择“缺考”。否则在补考不能生成补考名单。请各位教师务必配合。

教 务 处

2013年11月26日

上一条:学前教育学院召开新学期教师大会 下一条: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工作安排表

关闭


             
Copyright © 2012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师范学院办公电话:0795-3203532
  师范学院邮箱:sfxy320353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