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正文

201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审理通知

2017年06月09日 10:33 宜职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江西省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一、申请时间

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由于学校已经放暑假24、25日请上午过来办理)

二、申请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办公楼9楼917

三、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抵免手续符合规定。

5、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办理专科、本科毕业,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请本科毕业。

6、本次毕业证上的照片将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照片,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助学院校刷新过二代身份证,从未刷过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一周到办公楼917刷身份证,审核期间不再更改信息。

考生本人可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 )“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四、毕业申请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身份证原件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并在复印件上签上经办人的姓名,单位盖章。

2、准考证原件(报考该专业的所有准考证都要装入档案袋),不符合网上毕业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单科合格证(含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之一,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省级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示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详情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6月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