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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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1日    作者:    点击: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

招生考试事项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凡符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规定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高中毕业证书;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参加了2019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招(扩招)考试并已被录取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109日上午900291700逾期不补报。

(二)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三)报名程序

1.高考报名申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高考报名,并按规定交验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19109日后)、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

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填写考生身份类别,高职扩招考生身份类别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其他高职扩招群体人员(含村两委干部等)5类。

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肄)业满三年(截至20197月)以上且不属于报名条件第(二)条所列人员,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信息采集:由县(市、区)招考办使用“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并现场拍照,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3.网上报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可在报名现场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认真阅读(逐一点击确认)《网上报名须知》等应知事项,如实填写《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

凡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信息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县(市、区)招考办在现场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应仔细核对《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5.本次报名考生免缴高考报名费。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考生纸质档案建立按《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赣招委字〔201913号)相关要求,由县(市、)招考办组织实施。

7.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次报名,直接登录高职扩招院校网站选报院校。

 

四、报考院校

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一)我校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19101630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我校的考生自行登陆宜春职业技术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jx.cn),点击“在线报名”—>“单招报名”,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含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志愿、个人电话等

2、现场报名: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科技综合楼204)现场报名。工作日均接受报名。

(二)资格确认

201911112时,我校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完成对所有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确认。考生可于11114时登录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于112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工作处(科技综合楼204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等相关手续

 

五、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113 依据“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内容,采用面试的形式组织专家测评

 

六、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收费标准

编号

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1

护理学院

老年服务与管理

50

3-5

应收学费5000/年;减免2000/年,实收3000/年,按三年收费。

2

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100

3-5

3

汽车与新能源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3-5

4

财会与金融学院

农业经济管理

50

3-5

5

电商与旅游学院

电子商务

50

3-5

6

艺术设计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50

3-5

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退役军人入学免学费。

 

七、录取工作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2、 11月15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未录满,同时公布缺额计划、缺额专业及征集要求。

3、1120日前,考生登陆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4、1121-22日,缺额专业进行补录。考生可凭原报学校测试成绩(由测试学校开具)到我校招生处进行补报名,我校按要求择优录取,并于1125日前网上公示补录结果。

5、11月25日前,学校将录取数据专门系统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扩招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

 

八、相关事项:

1、通过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的生,与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学校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灵活多元的弹性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实施集中面授和网络远程教育相结合等方式采用学分制,修完学分考试合格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3、录取新生2020年春季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此次面向社会人员的考生,需按高考要求参加体检。考生于11月2日到学校现场确认时,提供盖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体检表请报名时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或到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九、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宜春市中山西路399

招生处办公室:科技综合楼204室   联系电话07953203236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ycvc.jx.cn

 

201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