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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0日    作者:    点击:

为做好我校教材征订、采购工作,确保教学用书质量,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校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全校师生使用教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诚邀具有资质的教材经营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2019-2020学年春、秋两季我校师生使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具有政策性采购的教材和学校自编教材不在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如供应商履约情况好及服务质量高,可续约一年(由学校决定是否续约)。教材分类如下:

1.医学类:护理学院、医学院、医学基础部等专业教材。

2.公共类:大中专所有的公共类教材。

3.综合类:国际教育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电商与旅游学院、财会金融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专业教材。

二、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

2.投标方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等有关资质证明原件副本及对应的复印件。

3.投标方需具备国内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4.投标方在江西省内具有三年以上高校教材供应业绩,无从事销售盗版教材不良记录,有良好的服务信誉。

5.原则上为本省的教材供应商。

三、招投标时间、地点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 10 日至6月16日。

报名地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综合楼813室,联系人:元科15507959991;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财务处缴费)。

2.递交投标书:2019年6月17日14:30点前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证原件投送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密封、盖章)至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综合楼815室,逾期作弃权处理。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 6 月17日14:30 点整(北京时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综合楼 815会议室。

四、服务要求

1.保证招标方委托采购的标段内教材,除不可抗力外,不论出版社、品种、数量都能100%响应,并根据招标方指定的到货时间,送至指定地点,同时派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上门负责教材入库、拆包清点、分类堆放、教材分发(学生教材以班级为单位,教师教学用书以教学院、部为单位)、教材清退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投标方须提供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一经发现盗版教材,投标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由于新生入校人数变化较大、入校时间较长,投标方应无条件接收招标方的追、补教材订单,并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教材送达指定地点,追、补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折扣率一致。如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的应于5天内回告,同时提供有关证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否则学校将拒付其晚到教材款,如故意不作为,学校拒付其部分甚至全部教材款。

4.依据我校教师教学用书计划,免费提供本学年度教师用书,同时,免费为我校提供教材样本、最新出版信息、教材发行目录及光盘等。

5.投标方在供给教材后有义务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多订教材的退货,并承担所需费用。投标方如不接收退货的,招标方按实际使用数量与投标方结算。

五、投标文件组成

以下资质材料组成投标文件,并依次装订成册。

1.投标函(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前来述标,请附上投标委托函)。

2.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资质证明材料。企业三证一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4.投标报价单(投标教材均价折扣率、服务等项目)。

5.履行服务条款承诺。

6.企业概况,详细介绍教材征订、发放及库房管理模式。

7.代理各出版社目录及代理证书。

8.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说明、服务反馈及其它证明材料等。

六、付款方式

先到货后付款。结算教材款时,执行统一折扣报价,不对任何教材进行补差,并出具税务发票。付款时间:秋季教材在当年12月底前,春季教材在次年6月底付。

七、违约处理

投标人开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中标后中标人按中标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每类贰万元,协议履行结束即无息退还保证金。中途违约、盗版教材进入学校,则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按要求未按时交货,每日支付违约金壹仟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支付)。

八、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上述服务条款,同意结算方式和违约处理,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2.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法。根据投标报价折扣、资质信誉、服务质量、服务增值等综合情况进行评标。

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无论中标与否,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1)材料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4)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5)中标后未经我校许可转包项目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九、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评委会。

联系电话:0795-3203860 监督电话:0795-3203065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