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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0日    作者:    点击:

一、学校概况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西省“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院校、江西省首批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于今年6月投入使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教职工854人,其中副高以上230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282人,“双师型”教师292人。

学校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财会金融学院、电商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及5个教学单位,开设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等44个专业,现有国家骨干专业5个,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4个,江西省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江西省高职院校优势特色专业2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中心4个。

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诚邀广大英才前来我校工作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大学本科起点,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

3.符合岗位要求;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业技术资格须在2021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博士研究生8年。(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定向生、免费师范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6.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人员

10.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三、引进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

院部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人数

岗位要求

1

专业技术岗

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博士研究生引进采取一事一议,要求45周岁以内(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或学科(专业)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

专业技术岗

医学院、医学基础部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

2

3

专业技术岗

护理学院

100209 护理学

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1

博士研究生引进采取一事一议,要求45周岁以内(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或学科(专业)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相同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

专业技术岗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哲学、0302 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1

博士研究生引进采取一事一议,要求45周岁以内(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或学科(专业)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

专业技术岗

师范学院

040105学前教育学或045118学前教育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1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

专业技术岗

医学基础部

1001 基础医学或1002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

专业技术岗

医学院

1003 口腔医学

2

8

专业技术岗

军事体育部

1101 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或1110 军事教育训练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1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9

专业技术岗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1

10

专业技术岗

电商与旅游学院

0254国际商务、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1202工商管理类、020206国际贸易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1

本科为(120801)电子商务专业,年龄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11

专业技术岗

信息工程学院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1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12

专业技术岗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方向)

1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公告

通过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https://www.ycrcy.cn/rcyj/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公告其它后续公告均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ycvc.jx.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 720日-2021年8 10日下午18:00止。

(三)报名

1.注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入考生报名页面(http://www.ycvc.jx.cn/zhaopin/inde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93)注册,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诚信报考非诚勿扰

2.报名上传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的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资格审查

学校将按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现场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的官网公布。

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名单,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要求有人事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弃权,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14日  09:00-12:00。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

2021年815日。

2.考试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本部校区(宜春市袁州区中山西路399号)。

3.考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的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采用百分制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能力和水平等。结构化面试和说课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引进结构化面试、说课环节后,考生将进行心理测试。

五、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政审:学校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和心理测试情况,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工作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拟引进人选意见

(二)组织体检:根据考察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三)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因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根据教学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六、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不合格取消引进。所有拟引进人才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岗位调配。

给予最终引进人员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引进人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人才类别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学位津贴

入编

其他福利待遇

博士

研究生

60-80

15-25(通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学校另提供相应科研配套经费)

1500元/月(到校后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3年)

当年调入

即上编

1.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工资和绩效待遇。2.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家属可随调或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硕士

研究生

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者住房补贴600元/月

试用期满合格者,给予上编。


联系电话:0795-3203209 ,联系人:易老师13607059358、方老师15216208320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