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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教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9日    作者:    点击:

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度春季教材征订、采购工作,确保教学用书质量,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拟购大中专教材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教材供应商,诚邀具有资质的教材经营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商应具备的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时交复印件,并带证件原件进行验证。

2、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内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3、无从事销售盗版教材不良记录,有良好服务信誉。

4、原则上为本省的教材供应商。

二、招标教材类别

1、医学类:(主要包括护理学院、医学院、医学基础部等专业教材)

2、公共基础:(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类所有的大中专教材)

3、综合类:(主要包括国际教育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电商与旅游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专业教材。)

具有政策性采购的教材和学校自编教材不在招标范围。

三、招投标时间、地点:

1、招书投送时间、地点:2016年5月6日上午12点以前。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好并在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后送至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招标时间:5月6日下午1点半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综合办公楼919室。逾期不候。

3、联系电话:0795-3204966 联系人 :夏老师:13807959711

四、投标单位服务要求

1、必须提供先进、获奖、国家规划面向二十一世纪等的正版教材,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保证我院委托采购的教材按要求的时间、品种、数量免费送至我院指定的地点,对学校急用教材,应于7天内到书,如有异常情况应于3天内回告,同时提供有关证明,否则学校拒付其晚到书的书款,如故意不作为,学校拒付其部分甚至全部教材款。

3、由于新生入校人数变化较大、入校时间较长,投标单位应无条件负责退、换、补教材。同时免费为我校提供样本书。

4、教材运送至我校指定地点后,投标单位需派专人做好教材入库、上架和教材发放工作(学生教材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到位,教师教学用书以系、院、部为单位发放到位),并承担相关费用。

5、免费提供本学年度教师用书(以我校提供的教师教学用书计划为依据)并在新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到位。

6.对我校列出的教材订购清单,按统一折扣报价,不对个别教材区别报价。我校在结算教材款时,只执行统一折扣报价,不对任何教材进行补差。

7、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付报名资料费300元,并交纳投标保证金每类5000元,未中标者当场退返,中标者毁标不退。中标者投标保证同时转入为服务承诺保证金。协议履行结束即退还保证金,以防止中途违约和盗版教材进入学校,一旦违约和发现盗版教材,除无条件扣除保证金外,还需按合同进行相应处罚。

五、付款方式:

先到货后付款,中标单位开出税务发票,秋季教材款约在当年12月底付,春季教材款约在第二年6月底付。

六、违约处理

1、投标单位在正常中标后,交纳2万元服务承诺保证金,再签订教材购销协议,协议履行结束即退还保证金。如果供书单位中途违约,则不退还保证金。

2、未按时交货,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从服务承诺保证金中支付)

七、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上述服务条款,同意结算方式和违约处理。不符合以上相关条款的标书作废处理。

2、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参与投标的,不管是否中标,其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投标方负责;给我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1)材料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4)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5)中标后未经我院许可转包项目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特此告示!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