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办法

报名对象

单独招生的对象是参加江西省2019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资格的考生,包括2019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中专中技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

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截止至2019年3月10日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jx.cn),点击“在线报名”—>“单招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及拟报专业,并在线缴纳报考费100元(支付宝、微信)。缴费时请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否则无法确认缴费名单)。

3.现场报名: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科技综合楼204,工作日均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9年3月15日12时前。

2.审核办法:我校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汇总(姓名、身份证号等),通过“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3.考生查询:已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于3月15日14时后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现场确认考场、签订《承诺书》、缴费:考生于3月16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考场、签订《承诺书》、缴费。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时间:2019年3月17日上午开考

科目:考试内容为“文化考试+综合素质与能力”,考试笔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200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新能源汽车技术三个专业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操作100分),各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jx.cn)查询。

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采取梯度志愿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类专业计划未录满,则进行计划调整。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3月22日前,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3月27日前,我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3.4月4日前,我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专业

1.护理学院:护理专业

2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学美容技术、中药学

3.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

4.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5.财会金融学院:会计、税务、互联网金融

6.电商与旅游学院: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7.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8.艺术与设计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教育

9.国际教育学院:英语教育

相关事宜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考生经单招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

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

邮政编码:336000

招生处办公室:科技综合楼204

联系电话:0795-3203236

招生网址: http://zs.ycvc.jx.cn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