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关于2016届毕业生(11级本科、12级专科、13级专升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定在2015年3月31日下午进行,请所有2016届毕业的同学在此时间内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教学楼二楼进行图像采集(注:在本校区采集只有2015年3月31日下午这个时间段)。错过时间,将要自己到学校开好证明后到南昌去补拍,请大家做好准备。

在外省工作的毕业生,可以在当地的“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图像采集,采集后照片邮寄到:江西省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处,黄慧精老师收。

另:2015届(10级本科、11级医学专科和12级非医学专科)未毕业的同学也可以在这时间段来进行补拍。

附1:在校采集图像流程:

第一步:2015年3月31日上午到新办公大楼915楼继续教育处核对个人信息;

第二步:核对好个人信息后,在915老师处领取照相序号票据

第三步:2015年3月31日下午拿着照相序号票到第一教学楼二楼按顺序排队照相,并 签名。

(注:未交清学费的同学在此时间段到新办公大楼3楼财务室缴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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