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2012年实施“新进教师素质培养项目”,开展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
二、培训内容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四门理论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等,采用江西省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江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列教材。
三、考试考核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培训结束即组织考试。为保证培训质量,将加强培训考勤,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旷课超过10课时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合格证》。
四、组织方式
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培训、加强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教育部规定的110学时。
请各系(院)、部将参加培训、考试人员的信息于9月20日前报教务处师培科,逾期未报者,只能参加明年的培训及考试。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