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念“嵌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质量的内涵和外延在时代的变化中得到丰富、扩展和调整,不同的质量观决定了其评价的方式和方法不一样,其评价指标的结构体系也发生了变化,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价亦是这样。
我国职业教育已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国家的政策和思想是融为一体的。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价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指挥棒”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指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作出重要指示,职业教育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中第四条再次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这些重要讲话及法案内容都反映了我国职业教育急需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包括倡导“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重视不同生源个性化的技能发展,重视职业教育的“公平正义”,关注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重视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价值。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也应有这样价值取向上的倾斜,从而充分体现时代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也为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体系构建提供了新的维度框架。因此,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应秉承这样的发展理念:争取在人才和资金投入方面的创新;与教育共同体形成互联互通的协同发展;校园建设、校园信息化程度等都体现绿色和生态发展;高职教育要拥有国际视野,形成资源的开放和共享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新的基本依据。
二、动力“匀和”:以“双高计划”建设目标的绩效考核评价为改革引擎
2019年4月1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提出“双高计划”旨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2020年9月16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扎实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加强绩效考核与评价,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技术技能创新平台。行动计划再次明确了“双高计划”建设的核心要义,高职院校应精细设计推进策略,科学评价预期成效,将“双高计划”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因此,以“双高计划”建设目标的绩效考核评价为引擎,驱动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的完善和改进,在评价原则上,应采用“共性与个性并行,高度与难度并行”原则。坚持共性与个性并行的原则,既要考虑共性指标,又要考虑个性指标,共性指标为主,个性指标为补充。共性指标有利于各项目建设院校之间的建设成果横向比较以及项目学校纵向比较与分析;个性指标有利于各项目建设院校打造“特色与创新”。坚持高度与难度并行的原则,既要突出“挑战性指标”,又要突出“标志性指标”。在评价方法上,要制定并实施周期性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信息采集与绩效管理系统,根据周期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建设单位;要更多关注高职院校的诉求,发挥高职院校自身在文化底蕴、产业基础、技术积累等的积极作用;建立教育质量评价网络平台,定期跟踪评价,接受行业组织、企业等第三方监督。在评价目标上,以“双高”计划的建设目标为基准,以高职院校潜在建设目标为补充并鼓励目标的达成,以“评价”彰显“高格局”“高水平”及“高质量”,引领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全方位体现我国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利益“联结”:以利益相关者的“投入—产出—影响”为基本思路
对于职业教育而言,利益相关者包括与职业教育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并享有合法性利益的组织或个人。对高职院校而言,学生、教师、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共同合作组织、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都属于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家长、校友、捐赠者与基金会、社会大众、兄弟院校等都属于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在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得到尊重,使评价指标体系更全面、合理。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高职院校在投入方面与政府、行业企业、其他高职院校密切相关。内容上,高职院校投入方面可以分为人力、财力、物力三个方面。人力投入主要是高职院校从社会或企业招聘的教师及教辅人员;财力投入主要是高职院校从政府、企业等接收的资金收入,即用于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的资金支出;物力投入主要是高职院校采购的或行业企业捐赠的用于教学实习的设施设备。将高职院校投入方面总结归纳后可大致分为办学资源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两个一级指标。在产出方面与学生、家长、当地企业等密切相关,高职院校产出方面也可以分为人力、财力、物力三个部分。人力产出主要是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的短期培训生等;财力方面主要是为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直接或间接贡献的资金等;物力方面主要是为科研成果、技术服务、就业创业指导、公益物资援助等。相比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在学术前沿研究方面较弱,科学研究实力不强,其高校基本职能中“科学研究”通常以技术创新为主、学术论文为辅来体现,由此考虑将技术创新归并于社会服务中,将基金论文等归并于师资建设中予以考察,既有利于减轻高职院校的评价导向负担,又能有效避免指标的重复计算。因此,将高职院校产出方面总结归纳后可大致分为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两个一级指标。
社会影响也是非常重要的质量评定要素。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具有高等性与职业性,社会服务与社会声誉都是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职能的体现,社会服务侧重于高职院校对外部社会的贡献与影响,社会声誉侧重于外部社会对高职院校的评价与认可,将高职院校的影响方面总结归纳后分为社会服务与社会声誉两个一级指标来评价,一方面是突出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能,引导高职院校重视服务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另一方面将高职院校的社会声誉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引导高职院校做好本职工作、珍惜名誉,在竞争中稳步发展。因此,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一级指标的制定可以以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投入—产出—影响”为逻辑思路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