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1日 09:17 发布人:


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度过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假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作风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两个责任”。 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一假”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的成效。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重视和履行自我监督责任,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部门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党员、教职员工廉洁从教情况,使“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通知精神,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使每位同志都明确具体要求和各项规定,增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

(三)坚持以上率下,加强作风建设。“两节一假”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作风建设能否进一步巩固、拓展成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克服麻痹倦怠情绪,锲而不舍、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又要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带领本部门全体人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纠正“四风”,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二、严明纪律规矩,遵守各项规定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服务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聚餐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违规出入高档住宅小区或写字楼内的“一桌餐”场所;

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钱发物、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节日福利;

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严禁参与赌博、组织和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

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要抓好本部门文明廉洁过节工作,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两节一假”期间,校纪委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为畅通举报途径,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校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795320306513707958589

举报信箱:ycjjjs@163.com

请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按照学校纪委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