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22:19 发布人:


各院、部、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研究项目分为:(1)规划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2)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根据我省高校财政拨款政策规定,项目研究经费由各高校从财政拨款中统筹列支。

2.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报者应当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观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继续设立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由高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科研能力的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以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科研能力,并在高校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拟定研究课题。

4.申报者应认真查阅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只限全省高校在岗教师申报。

2.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规划项目申报者,应当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4.青年项目申报者,应当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2014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称号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获得“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一等奖”称号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可以在本次申报中给予优先。

6.2014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称号,且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现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申报者,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获得“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称号,且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现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申报者,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可在本次申报中给予优先。

7.正在研究的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含重点类项目、一般类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委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四、申报办法

请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1份,左侧装订;于2017年6月23日前交科研处,邮箱:kyckyciov@yeah.net. 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7年6月2日